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南潯區(qū)全域幸福河湖建設項目-舊館街道上坡塘漾綜合治理項目已由湖州市南潯區(qū)發(fā)展改革和經(jīng)濟信息化局以項目代碼:2401-330503-04-01-684392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自自籌,項目出資比例為100%,項目法人為湖州南潯臨港新農(nóng)村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招標人為湖州南潯臨港新農(nóng)村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招標代理機構為華誠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xiàn)對該項目南潯區(qū)全域幸福河湖建設項目-舊館街道上坡塘漾綜合治理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項目概況:
本次招標為南潯區(qū)全域幸福河湖建設項目-舊館街道上坡塘漾綜合治理項目,位于湖州市南潯區(qū)舊館街道。主要建設內(nèi)容包括岸坡整治工程、湖漾清淤工程、湖漾綜合整治工程。
項目主要建設內(nèi)容為:
(1)主要為岸坡整治工程,護坡整治岸線長度2497m,其中生態(tài)砌塊護岸622m,松木樁護岸1875m。
(2)湖漾清淤疏浚:上陂塘漾進行部分清淤疏,清淤疏浚水下土方量為約57954m3
(3)棧橋5座,其中水中浮橋2座共計長度459米,鋼結構固定橋梁3座共計長度173.7米;一號浮橋、五號浮橋,五號浮橋局部設置休憩平臺,平臺上設置相關無動力設施供游客打卡休憩;2號棧橋為1*31m鋼桁架棧橋,3號棧橋為2x14.5+(14+3x15+14)鋼疊合梁橋;4號橋為1*31m鋼桁架棧橋。
(4)新建濱水步道約778.5m,沿線設置親水浮島平臺1座,總面積約168m,綠化提升面積約21611m,監(jiān)控約5個,路燈約 386個等內(nèi)容.
(5)上述工程所需的措施項目及其他項目。
本標段招標范圍:施工圖范圍內(nèi)的岸坡整治工程、湖漾清淤工程、湖漾綜合整治工程,具體詳見圖紙及工程量清單。
本標段概算批復投資3324.4219萬元,計劃工期為12個月,工程質量要求合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系統(tǒng)”上資質動態(tài)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tài) ,提供投標人2024年7月8日“浙江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系統(tǒng)”上,參與投標資質的“資質動態(tài)核查結果證明”】,其他條件詳見附表。
3.2 本次招標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聯(lián)合體投標的應滿足下列要求:
(1)聯(lián)合體所有成員數(shù)量不得超過 / 個;
(2)以 / 方作為聯(lián)合體牽頭人;
(3)擬派項目主要成員的委派要求 / ;
(4) / 。
3.3本項目拒絕被市場監(jiān)督管理部門列入經(jīng)營異常名錄的投標企業(yè)。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24年6月18日 / 時至2024年7月11日 9 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登錄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tǒng)(http://ggzyjy.huzhou.gov.cn/)(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名稱)下載電子招標文件。
4.2注冊咨詢、技術服務電話:0572-2220028 ;CA鎖辦理:http://ggzyjy.huzhou.gov.cn/InfoDetail/?InfoID=be90c8bc-0bd8-4140-a371-a0ba2181479a&CategoryNum=010007。
4.3本項目招標文件已于2024年6月14日至2024年6月17日在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公示。
5.投標文件的遞交
5.1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下同)為2024年7月11日9時30分,投標人應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通過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wǎng)—交易主體登錄—電子招投標交易平臺—上傳投標文件模塊(電子招標投標交易平臺名稱)上傳加密電子投標文件。
5.2未按招標文件要求上傳或未按規(guī)定加密的投標文件,招標人將予以拒收。
6.發(fā)布公告的媒體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中國招標投標公共服務平臺、浙江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平臺、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信息網(wǎng)上發(fā)布。
7.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湖州南潯臨港新農(nóng)村建設發(fā)展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南潯區(qū)舊館鎮(zhèn)共富路87號
郵 編:/
聯(lián)系人:郭先生
電 話:0572-3518876
傳 真:/
電子信箱:/
招標代理機構:華誠工程咨詢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湖州市吳興區(qū)天寧巷16號(鐳寶大廈14樓)
郵 編:313000
聯(lián)系人:周根美、沈華
電 話:0572-2170107
傳 真:0572-2170108
電子信箱:/
8.軟件技術支持
湖州市公共資源交易系統(tǒng)技術服務電話:0572-2220028
服務熱線:4009980000
CA數(shù)字證書客服電話:4000878198
遠程不見面開標:是指將傳統(tǒng)的開標場所搬到網(wǎng)上,招標人、投標人只需登錄網(wǎng)上不見面開標大廳,無需到開標現(xiàn)場參與即可進行投標文件在線解密、投標人在線異議、招標人在線回復等操作。
投標人資格條件要求附表
序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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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 格 條 件 內(nèi)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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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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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y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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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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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對應資質應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系統(tǒng)”上資質動態(tài)核查結果處于“合格”狀態(tài) ,提供投標人2024年7月8日在“浙江省建筑市場監(jiān)管公共服務系統(tǒng)”上,參與投標資質的“資質動態(tài)核查結果證明”】,具有有效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安全生產(chǎn)許可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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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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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聯(lián)合體投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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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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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得少于3年)無行賄犯罪記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http://wenshu.court.gov.cn/)查詢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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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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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日期以完工(竣工)驗收鑒定書或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報告中明確的完工(竣工)日期為準],完成過單個合同金額1900萬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業(yè)績。業(yè)績證明材料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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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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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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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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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應持有注冊在投標人單位的水利水電專業(yè)貳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投標人擬派的項目負責人在投標截止時間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擔任項目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在建合同工程的開始時間為合同工程中標通知書發(fā)出之日(不通過招標方式的,開始時間為合同簽訂之日),結束時間為該合同工程通過驗收或合同解除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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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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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不得少于3年)無行賄犯罪記錄(以中國裁判文書網(wǎng)(http://wenshu.court.gov.cn/)查詢結果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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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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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技術負責人應持有水利水電專業(yè)貳級建造師注冊證書或水利相關專業(yè)工程師及以上職稱證書;職稱證書未注明專業(yè)的,要求提供畢業(yè)證書(以滿足水利類工程師的條件)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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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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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安全員、質檢員和施工員應持有中國水利工程協(xié)會或中國水利企業(yè)協(xié)會的全國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現(xiàn)場管理人員培訓合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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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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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負責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標截止時間[日期以完工(竣工)驗收鑒定書或工程質量(安全)監(jiān)督報告中明確的完工(竣工)日期為準],以項目負責人或技術負責人(包括工程總承包項目中的施工負責人或施工技術負責人)身份完成過單個合同金額1900萬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施工業(yè)績。業(yè)績證明材料見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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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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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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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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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的“三類人員”(企業(yè)主要負責人、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chǎn)管理人員,下同)必須持有省級及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門頒發(fā)的安全生產(chǎn)考核合格證書(A、B、C證),其中企業(yè)經(jīng)理、企業(yè)技術負責人、企業(yè)分管安全生產(chǎn)的副總經(jīng)理應有任命文件;專職安全生產(chǎn)管理人員不少于1人,且不得與擬派項目組其他主要人員相互兼任。
注:根據(jù)浙江省水利廳浙水監(jiān)督〔2020〕1號文件本項目三類人員證書應為電子證書(省外企業(yè)三類人員證書及水利部頒發(fā)的證書可以掃描件上傳),否則視為無效標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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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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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指項目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chǎn)管理人員、安全員、質檢員、施工員,下同)必須已在浙江省水利廳“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信息”應用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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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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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應為投標人本單位正式員工。
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如有)及擬投標項目負責人均須提供近3個月中任意1個月的社保繳費證明(注:自2024年4月1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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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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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擬派項目負責人未被列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以“信用中國”網(wǎng)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詢?yōu)闇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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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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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投標人的“三類人員”、擬派項目組主要人員未被列入全國水利建設市場信用平臺“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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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標人及其擬派項目負責人的類似項目業(yè)績要求詳見上表,該業(yè)績須已在浙江省水利廳“浙江省水利建設市場信息”上公示。
類似項目業(yè)績證明材料指:(1)合同,以及由項目法人或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完工(竣工)驗收鑒定書〔或質量監(jiān)督機構出具對應的完工(竣工)質量(安全)監(jiān)督報告〕,若工程規(guī)模、特征等無法認定的,以初步設計批復(包括設計變更批復)或施工圖紙為依據(jù);(2)浙江省水利廳“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系統(tǒng)(透明工程)”下載業(yè)績打印件,打印件應含有“浙江水利透明工程”水印。(上述(1)、(2)項須同時提供)。
業(yè)績要求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身份以“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系統(tǒng)(透明工程)”業(yè)績打印件為準,業(yè)績打印件與業(yè)績證明材料(1)合同、以及由項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驗收鑒定書〔或質量監(jiān)督機構出具對應的完工(竣工)質量(安全)監(jiān)督報告〕的其中之一一致的,該業(yè)績予以認可,均不一致的,該業(yè)績不予認可。
除業(yè)績要求的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的身份外,“浙江省水利工程建設管理系統(tǒng)(透明工程)”業(yè)績打印件與項目法人出具的完工(竣工)驗收鑒定書〔或質量監(jiān)督機構出具對應的完工(竣工)質量(安全)監(jiān)督報告〕中涉及資格審查的相關信息不一致的,該業(yè)績不予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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